2015年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招生简章

来源:中国军网作者: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提供责任编辑:刘航
2015-05-12 17:10

一、学院概况

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坐落在长江之滨、人文荟萃的六朝古都南京。学院始建于1951年,1964年被国家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重点高等院校。学院秉承“忠诚、奉献、严谨、求实”的校训,历经8次更名、3次易址,走过了60多年的发展历程。建院以来一直受到党中央、中央军委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1957年2月15日,毛主席在中南海亲切接见了学院全体应届毕业学员和干部教员代表。1960年3月,周恩来总理对学院的师资队伍建设作出重要批示。1953年,彭德怀元帅亲自审定了学院的教学大纲。

学院现承担学历教育、任职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等培训任务,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1998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4年建成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较早开展研究生教育的军队院校之一。

学院现有3个本科专业、11个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近20项军官任职培(轮)训任务,培训任务涵盖军事外交、军事调研、国际战略、国际关系、航天航空侦察、联合国维和、对外军事合作交流等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领域。

学院拥有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2个军队“2110工程”3期重点建设学科专业领域、3个江苏省“十二五”重点学科,非通用语种群被国家教育部确定为首批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和国家外语非通用语种本科人才培养基地。

学院紧紧围绕实现强军目标,坚持按照“能打仗、打胜仗”的标准,落实“部队训练向实战靠拢,院校教育向部队靠拢”的要求,着力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军事人才,坚持从严治校,注重学风建设,狠抓教学改革,形成了体系完整的全程育人模式,为我军军事外交战线输送了4万余名高素质专业人才,涌现出了200多名共和国将军。有当代大学生楷模、“十五大”代表冯敏,“十六大”代表赵正涛,全军十大学习成才标兵、“十七大”代表黄和平,“十八大代表”刘珪等优秀毕业生,有扈华国、王亚林等为国争光的“特战英雄”。被中央军委授予“英雄武官处”荣誉称号的我驻南联盟武官处5人中,有3人是我院的毕业生。一等功臣维和英雄杜照宇曾是我院优秀的本科生、研究生。我驻外使馆武官处有90%以上的军事外交官都毕业于我院,学院因此被誉为“军事外交官的摇篮”。

学院营区占地862亩,营房总面积26万平方米,建有设备先进、功能齐全的教学大楼、综合实验大楼、综合训练馆、图书馆等教学、办公、生活基础设施。学院布局合理、环境优美、生活设施齐全、武化氛围浓厚,为广大学员提供了良好的训练、生活、学习环境。

凡志愿献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事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年龄在17周岁以上、20周岁以下(截止当年8月31日),身体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的地方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学员入学后,经复查复试合格,三个月内取得军籍和学籍,家庭享受军属待遇;在校学习期间,享受部队供给制待遇;毕业后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在全军统一分配。热忱欢迎有志青年报考我院。

二、答考生问

1、你院招生的层次及对象是什么?

答:我院招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应届毕业国防生和大学生士兵等多个层次的学员。其中,大学本科学员的招生对象主要为地方高中毕业生。

2、你院哪些专业招收地方青年学生?

答:我院国际关系与安全、军事外交等专业招收地方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学员本科毕业前外语能力要求达到国家专业最高等级,特别欢迎英语成绩较好,对外语学习有兴趣的同学报考我院。

3、你院招收的地方青年学生录取批次如何?

答:我院招收的地方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是本科提前批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在地方高校的录取。

4、你院对考生年龄有何要求?

答: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工作条例》规定,地方普通中学高中毕业考生报考军队院校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且不超过20周岁(截止当年8月31日,即2015年要求1995年9月1日至1998年8月31日出生)。

5、你院对考生的身体条件和政治条件有何要求?

答: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工作条例》规定,地方普通中学高中毕业考生报考我院的政治条件和身体条件的要求,必须是由各省招生办组织的“报考军队院校考生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结论均合格的未婚考生。其中,身高要求为:男生不低于162厘米,女生不低于160厘米;视力要求为:每一只裸眼视力不低于4.5(0.3),矫正视力不低于4.9(0.8);体重要求为:男生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生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标准体重(kg)=身长(cm)-110

6、你院招生录取的原则和程序是什么?

答:我院招生录取工作,一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军队的招生政策规定,全面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程序规范。

7、考入你院后的待遇如何?入学时需办理什么手续?

答:地方普通中学毕业生录取入学后同时入伍,享受军队院校供给制学员待遇,在院学习期间学费、伙食费、住宿费由军队供给,每月按规定发放一定的津贴费;其家属按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享受军属待遇。入学时,凭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学院报到。报到时,要及时将党团组织关系转到我院;经入学复查复试合格,取得军籍学籍后,再在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8、大学毕业后如何分配?

答:学员毕业后提干,按相关规定享受相应职级干部待遇,由我院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下达的毕业分配计划,在全军统一分配。

9、填报我院志愿应注意的事项?

答:一是弄清招生计划。我院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计划,由国家教育部、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下达到各省份,由各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和考生公布。考生要及时、准确地把握我院的招生专业、人数、文理科及男女性别等情况,避免错填、误填志愿。二是把握好三个环节。建议实行顺序志愿省份考生填报志愿时,要在提前录取批次第一志愿填报我院;选择录取专业时,要根据我校近几年录取情况,结合自己的能力水平,科学合理地选择专业;在“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内要填写“服从”,以增加录取的机会。三是及时咨询。考生如有不清楚的问题,要及时拨打我院招生办的咨询电话,以便准确填报志愿。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板桥街道振兴路55号国关招生办

联系电话:0501—838228(军)、025—86702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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