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叫“土规定”?东部战区陆军某舟桥旅提出3条标准

来源:解放军报作者:代烽 季红军 梁震宇责任编辑:张硕
2016-08-21 04:06

同是自主举措,为啥“我是土规定”

——东部战区陆军某舟桥旅纠治土规定系列调查之一

■本报记者 代 烽 通讯员 季红军 梁震宇

“土规定”是一个老话题,但随着部队进入新体制,一些制度框架尚在搭建,各级自主管理空间变大,这一话题又有了新的探讨空间。请看本报记者发自东部战区某舟桥旅的系列报道——

8月16日,东部战区陆军某舟桥旅专门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正规部队管理秩序,矛头直指机关和营连工作中的土政策土规定。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些单位的自主管理办法,不仅未被列入纠治清单,还被作为按纲抓建的经验做法向全旅介绍。

同在一个营区,同属自主制定的措施要求,为什么有的单位得到表扬,有的却要限期整改?这种“双重标准”让不少营连干部直呼“想不通”。

干部骨干想不通的问题,战士心里却有杆秤。某连上士小徐,按规定办理了家属随军,也在驻地购买了个人住房。他给记者讲了件事:去年11月初,由于临近年终考核,为了在建制连五公里考核中取得好成绩,连队规定,凡是不能跑进22分钟的官兵,一律不准外出。小徐长跑成绩比较差,未能达到要求,虽然符合回家轮休的条件,却整整两个月都未能回家。

记者特地翻查了留营住宿规定,其中明确士官配偶随军或符合有关规定在驻地找对象结婚的,在休息日和节假日可以按照统一安排轮流回家住宿。连队规定长跑不达标不能外出,明显带有土政策土规定的烙印。

提起类似的规定要求,不少战士纷纷打开话匣子。有的表示,每次临时外出,干部骨干电话不断,还要求同行人员接听以检查是否“单溜”,让人感觉不被信任;有的讲到,连队每周以班为单位组织安全分析会,从干部到战士人人分析安全隐患,官兵负担增加了,效果却不成正比,时间久了甚至流于形式。

这些找不到条令法规依据,又与官兵意愿相背离的措施,都被纳入清理纠治范围。那么,又是哪些做法得到肯定和表扬呢?在负责调研的军务科缪参谋帮助下,记者联系到该旅舟车六连指导员朱建峰。

朱指导员介绍说,今年初以来,为激励官兵、促进建设,他们在连队建立实行了量化评比制度。结合训练、学习和工作详细制定评分细则,在每名官兵的基础分上进行加减,所得成绩作为党员发展、评功评奖、选改士官的重要依据。实施半年来,官兵工作积极性和自我管理意识明显增强。该连二班长曾宪通告诉记者,这项制度刚出台时,那些基础相对薄弱的同志担心自己“吃亏”;后来发现,量化加分不仅聚焦“尖子兵”,也注重鼓励和帮助后进战士,所以得到大家认可,官兵主动参与的热情很高。

舟车六连的做法同样不属于条令条例的明文规定,为什么就不是土政策土规定呢?作为部队建设的“最后一公里”,营连一级带兵管理能力对战斗力生成和部队发展有重要影响,他们制定的管理措施和办法,到底属于按纲自主抓建还是属于土政策土规定,有没有统一的判定标准?带着这样的疑问,记者采访了该旅政委纪圣涛。

“我们反对搞土政策土规定,不是不分青红皂白一刀切,而是要求营连自主抓建与法规纲要相向而行,与官兵意愿并行不悖。”纪政委解释道,其实界定土政策土规定并不难,就看在不违反条令法规的前提下,制定的方法举措有没有折腾部队,是在添乱还是在“给力”;有没有获得支持,官兵主动参与还是被动应付;有没有损害官兵利益,绝不能把条令赋予的合法权益作为奖优罚劣的筹码。

大浪淘沙,沉者为金。对照纪政委提出的3条标准,一批营连自主抓建的好做法被晒上了旅政工网:有的单位要求干部骨干定期与战士家长电话联系,及时全面了解战士的动态思想;有的连队指导战士设定发展“微目标”、制定成才“路线图”,帮助战士成长进步;还有的连队主官每月到班排住一周,拉近与战士距离,了解战士心声。这些虽然不是“规定动作”,但有“泥土味”、有生命力,得到官兵一致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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