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特别说明
1、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2)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受处分的;
(3)体检不合格的。
2、已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第二年春季学期的硕士研究生复试。
五、入学待遇
1.确定接收为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入学复检合格后办理入伍手续,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享受副连职待遇,家属享受军属待遇。
2.在校学习期间,被装、食宿、医疗、工资等按照标准统一由军队供给。
3.研究生毕业后由部队统一分配工作。
4.在学校硕博连读和与一流高校联合培养中作为优先考虑对象。(联合培养单位包括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等)
六、联系方式: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火箭军工程大学研招办
邮 编:710025 邮 箱:epyzb743932@126.com
联系电话:029-84743932(马老师),029-84741578(聂老师)
微信联系方式:565834169(刘老师),jk1317jk(李老师)
网 址:www.epgc.net(/yjszsw/火箭军工程大学招生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