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网络安全立法:自己的家门自己看

来源:解放军报作者:曲延涛责任编辑:黄杨海
2015-07-03 04:00

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的国家安全法。备受关注的是,网络与信息安全被写入法律条款,强调“国家建设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保护能力”“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这标志着虚拟空间的安全问题,得到了实实在在的重视,已上升为国家意志,进入国家法律体系“清单”。

自家门前岂能站着“外国保安”

就在刚刚过去的6月,继网易服务器“宕机”、支付宝故障、携程网瘫痪等事件后,某中央级新闻媒体网站也遭黑客攻击,主页无法正常打开。据权威部门调查,近年来我国每个月都有1万多个网站的页面被篡改,80%的政府网站受到过攻击。

“当前,我国重要信息系统和关键基础设施的信息安全,处于高风险状态,”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总工程师王军说。

网络安全专家强调,我国目前的网络安全体系,不少技术是在外国研发的技术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这样就造成一种既令人非常尴尬,同时又令人十分忧虑的局面——中国网络安全的大门前,站着的竟然是“外国保安”!

加速推进网络与信息安全综合性立法,刻不容缓。正因为如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6月24日审议网络安全法草案时,强调要将“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作为立法宗旨。

信息安全保护要依靠法律武器

不知不觉间,互联网进入中国已21年,人们已习惯了微软“视窗”操作系统、IE浏览器和雅虎搜索引擎等对自身生活的嵌入。一些国外的智能穿戴设备,由于外形炫酷、技术新颖,也受到不少网友包括年轻官兵的追捧。但是,这些产品大多具有拍照、摄录、定位和独立数据传输处理功能,官兵们在使用时不可避免地会构成安全隐患,甚至造成失泄密。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军事法研究所教授肖凤城认为,无论出于何种目的,信息安全威胁更多来源于人为因素,所以,信息安全保护不仅要靠技术手段,还必须同时运用法律手段,斩断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黑手”。

新的国家安全法规定,一方面要“加强网络和信息技术的创新研究和开发应用,实现网络和信息核心技术、关键基础设施和重要领域信息系统及数据的安全可控”;另一方面,要“加强网络管理,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网络攻击、网络入侵、网络窃密、散布违法有害信息等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国家立法助推军队依法治网

从法律架构上讲,国家安全法作为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规范性法律,它的实施除了直接适用外,还将有配套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其内容予以细化。此前,国家和军队已经出台了不少关于网络管理和信息安全防范的法律、法规及条令,在新的国家安全法公布实施后,还将据此修订完善及补充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目前正在审议的网络安全法即是如此。

肖凤城教授表示,新的国家安全法的颁布,将有利于指导军队在网络与信息安全建设方面同国家和社会协同联动,有利于指导军事机关在网络与信息安全方面依照职责分工行事、有法可依。

事实上,军队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新一轮立法已经启动。国防部新闻发言人耿雁生不久前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根据中国军队的立法计划,《内务条令》《纪律条令》《队列条令》和《安全条例》修订工作已经启动。新一代共同条令将坚决贯彻落实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要求,顺应时代发展需要,对一些制度规定作出新调整新变化,其中就涉及将对互联网与智能手机的使用管理予以全面规范。

(《解放军报》2015年7月3日 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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