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华北地区空军选拔军队院校大学生飞行学员工作安排
本报讯 朱青海报道:空军招飞工作局北京选拔中心近日安排了2005年华北地区选拔军队院校大学生飞行学员工作安排。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空军2005年度招飞工作安排,计划于9月下旬至12月上旬对军队院校报考空军飞行学员的学生进行招飞预选初检,明年3月份对初检合格的学生进行全面检测和政治审查。
一、报考条件
军队院校学员报考的基本条件为:本科学员和士兵专科学员年龄不满24周岁(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青年专科学员年龄不满23周岁(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员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外语限英语或俄语),预计能获得学士学位;男性,未婚;身高165-185CM(本科学员身高超过180CM录入陆军航空兵学院),体重50Kg以上,平静血压不超过18.4/11.7千帕(138/88毫米汞柱),双眼裸视1.2(E字表)以上,无色盲、色弱,无纹身、刺字(具体条件参照《自荐条件》)。
二、工作安排
(一)报名推荐:报名推荐工作就是指学员按照《自荐条件》自愿报名,院校对学员年龄、学习、现实表现等基本情况逐一进行审查,并组织学员进行身体"五查"(身高、体重、视力、血压、色觉)。符合条件者填写《军队选拔军校应届毕业本(专)科大学生飞行学员推荐表》,院校签属意见并盖章,作为报考空军飞行学员的对象。
这项工作请院校按计划(初检时间前)完成,并将推荐学生名单及相关情况报空军招飞工作局北京选拔中心及有关地市教育招生部门。
(二)预选初检:目的是筛选招飞预选对象。由空军派出的预选初检组,在相关城市设置的检测站实施。考生持《军队选拔军校应届毕业本科大学生飞行学员推荐表》和学员证,由院校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组织考生到检测站参加预选。由空军工作人员按规定内容,对考生的政治、身体等基本状况进行初步审查。合格者作为预选对象,发给《招飞准检证》。
北京市军队院校学员检测在北京检测站,时间为12月11日下午。(包括炮兵指挥学院廊坊校区学员)
天津市军队院校学员检测在天津检测站,时间为11月26日。
炮兵指挥学院学员检测安排在张家口检测站,时间为9月30日。
石家庄军队院校学员检测时间为11月13日,检测站地点为:石家庄市石岗大街柏林南路128号总装备部6411招待所。电话:7751558。
相关检测地点另行通知。(以上计划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全面检测:目的是确定招飞预录取对象。组织初检合格的大学生参加招飞身体、心理品质全面检测,时间在明年3月份。
军队院校初检合格学员的全面检测安排在石家庄检测站,地点为:河北省石家庄市石岗大街柏林南路128号总装备部6411招待所。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检测合格学生的政治审查工作安排在全面检测结束之后,5月底前结束。
(四)验收录取:6月上旬组织身体、心理品质、政审均合格的高校大学生参加空军招飞统一验收录取工作。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
6月中下旬办理录取手续,下发录取通知书,并督促已录取学生于7月15日前到指定飞行学院报到。
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北京选拔中心
二〇〇四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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