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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在掌上阅 亮剑弹指间

坚定中国特色退役军人制度自信


■江 豪 辛国栋

习主席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75次提到“制度”二字,要求全党更加自觉地增强制度自信,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十九大报告中明确的“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正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退役军人制度的具体体现。

我国退役军人制度,形成于革命战争年代,发展于新中国成立后,在不同历史时期,党和国家领导人都先后作出过重要指示。1949年2月,毛泽东同志作出“把军队变为工作队”的指示。随后,抽调大批军队干部转入地方工作。由此,军队干部“转业”作为一项制度保留至今。1975年,邓小平主持中央和军委日常工作后,批准成立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及办公室。2014年,习主席在会见第六次全国军转表彰大会受表彰代表时强调,军转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我们要倍加关心、倍加爱护。2016年,习主席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转干部安置工作文件时强调,要高度重视军转安置工作,关心关爱军转干部,创新安置工作机制,确保军转安置工作圆满完成。

中国特色退役军人制度的优越,在于坚持党的领导,在于充分发挥政治优势。早在1955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干部就业的指示》中,就提出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级必须坚决完成。随后几十年里,在下发的有关文件中又多次强调这是一项“特殊的政治任务”。因此,无论是百万大裁军,还是正常年份的军队干部转业,各地都较好地完成了安置任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不断探索办法、总结经验,使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工作不断优化,安置程序更加阳光透明,就业培训向个性化延伸,自主择业吸引力不断增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制度逐步完善。近几年来,自主择业政策受到军转干部的欢迎,2016年全国49.6%的军转干部选择自主择业,2017年也达到了44.2%。因此,我们要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我国的退役军人制度建设。

新时代,中国特色退役军人制度建设正在扎实推进,各级正在以“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的精神探索新的办法和措施。随着军官职业化、文职人员等政策法规制度的出台、完善和落实,随着各级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的组建和运行,退役军人的管理保障工作将会越来越好。广大退役军人要更加自觉地坚定制度自信,在人生的“第二个路口”勇敢前行。我们要坚信,有党的正确领导,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有各地党委政府完成“政治任务”的责任感,有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实力支撑,中国特色的退役军人制度将会不断创新发展,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工作将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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