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pladaily.com.cn 2002年01月3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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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楼大厦:盖时应当留点神儿 □本报记者 牛俊峰 1、违法建筑不时冒出 岁末年初,华东某市一地处该市制高点--海拔400多米的某山山顶的“观景 台”工地上,一片忙碌。然而,与前不同的是,此时紧张忙碌的工人们不是在为 这座已完成整体框架建设的“观景台”做最后的“梳妆打扮”,而是打眼装药, 准备将其爆破拆除。原因是这座“观景台”不仅与当地的自然景观并不协调,而 且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面对各方反对意见,该市最终 作出了尽快拆除“观景台”的决定。而据记者调查了解,类似这种违规建筑,在 全国不少地区或多或少都有存在。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种: 一是超高建设。根据军事设施保护法等的有关规定,凡在重要军事设施(如 军事禁区)特别是部队的高级指挥机关、机场、码头等地建设高大建筑物时,其 高度应控制在一定的安全范围内。然而,在有些地区,一些建设单位往往将此规 定置之脑后,随意确定建筑高度。如北方某市一高达20多层的涉外酒店在建设时 ,不顾当地驻军的反对,将这一庞然大物建在一高级军事指挥机关大院旁边,虽 然在平面距离上没有违反有关规定,但由于高度过高,站在上面便可轻而易举地 观察到军营里的活动情况。而在南方某军区机关周围,近几年来,10多幢二三十 层以上的高楼大厦相继拔起,将军营大院“团团”围住,里面的设施及人员活动 尽收眼底。 二是抵近建设。为确保军事设施,特别是各类军事禁区的安全及保密,《军 事设施保护法》中明确规定了相应的外围安全控制范围,也就是说,不经军事机 关及地方主管部门的批准,不能在此范围内随意搭建民用设施。然而,在华北某 市,一涉外企业在未经当地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却擅自在距驻军某部营区围 墙仅10米处的地方,投资兴建了一座11层高的科技楼。而在沿海某军港,近年来 ,一些房地产开发等项目也是大举进逼,一些民用,甚至涉外建筑就在军港的安 全控制范围内拔地生根。 三是抢地建设。军事用地,是国家为确保国防安全而划归军队使用的土地。 包括营区、机场、港口码头、训练场地、作战工程等。《军事设施保护法》中明 确规定,在军事禁区和管理区内,严格禁止设置各类非军事设施。然而,在华东 某市,自1999年以来,当地少数群众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非法侵占当地一军用 机场疏散机窝和飞行疏散备用跑道建庙宇、盖房子,直到2001年,在当地党委、 政府和两级人大的干预和监督下,才进行了清理。而类似这种情况,在全国不少 地区或多或少都有存在。 2、诸多危害不可小视 军事设施是国家巩固国防、抵御侵略、维护安全的重要依托和屏障,也是国 家武装力量完成作战、战备、训练执勤和科研等军事任务不可缺少的物质条件。 军事设施这种重要地位的本身就说明,它与国家安危、民族命运息息相关,必须 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严格保护。而各类违法(规)高大建筑物的出现,显然使这 种必须为之的保护受到损害,给国防的安全和稳固带来影响和冲击。 古往今来,为使国防和军队建设,尤其是事关军事斗争准备和实施的各项工 作能顺利和有效进行,各国都非常重视保密,包括各类军事设施及活动的保密工 作。我国也同样如此。然而,近年来不时冒出的违法(规)建筑,特别是高大建 筑,却给军事设施及相关活动的保密带来了种种隐患和压力。如华东某市正在拆 除的“观景台”,就是因为过于高大且建在该市的制高点,站在上面用高倍望远 镜观察,便可将附近的军事禁区尽收眼底,里面的设施、人员、车辆等的动向可 以一目了然,因而遭到当地驻军的强烈反对。而在沿海某市,前些年一些涉外企 业在某军港附近建起的高大建筑,站在上面同样可将军港内舰艇的举动看得明明 白白,而这些,显然使本该严之又严的“保密”变得形同虚无。 众所周知,军用飞机、船艇及车辆的行驶安全和顺畅,事关部队平时战备训 练的有效开展。而一些违法高大建筑物的冒出,不仅给它们的正常航行及行驶造 成困难,有些还严重危及到了驾乘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军用机场的净空为例,为 保证军用飞机起飞、着陆和复飞的安全,国家有关法律规章对飞行场地周围划定 有限制物体高度的空间区域。也就是说,在这个空间区域不能修建超标建筑物、 构筑物等。而据国家权威部门介绍,近年来,在岑村、郑州、库尔勒等军用机场 净空保护区都发生过违反规定修建超高建筑物的问题,有些还差点酿成机毁人亡 的惨祸。再比如西南某重要军事机关所在地,7年前记者去时其营区周围还多是低 矮的楼房等建筑,营区的进出道路也较为顺畅。但记者去年再去时,营区周围已 耸起了10多幢高层建筑,门前的马路也被如雨后春笋般冒出的店铺挤占的只有4- 5米宽,平时车辆等进出都十分困难,更不要说战时周围的高楼大厦一旦倒塌,堵 塞道路后会变成什么样子。 军事设施,特别是一些指挥机关、部队驻地等,为方便平时的通信联络,上 传下达等,往往需要营区周围有一定的、相对空旷的空间范围作保障。而一些违 规建筑,尤其是那些安装有大量电子设备等的高大建筑(如大功率发射天线、无 绳电话等),由于平时会产生大量的电磁辐射,因而会对部队的通信联络造成不 同程度的干扰。严重时,会堵断相应的通信联络。前几年,华南某机场的雷达及 通信设备就因为受附近一高大建筑物上的无线寻呼台和大功率无绳电话的干扰, 整个机场被迫关闭2个小时之久。 3、军地联手依法管护 由上可见,在我国城市建设飞速发展的今天,一些违规高大建筑物的出现, 确实给军事设施等的安全保密工作造成了不小的影响和冲击。要克服这种随意乱 建的现象,当前特别需要军地双方联手行动,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在依法管护上 下足功夫。 首先,军地双方要加强联系。调查显示,许多违规高大建筑之所以能不时冒 出,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地方一些规划和建设部门平时与当地驻军联系不多,也 不知道在有关军事设施附近修建高大建筑时,应听取部队意见,往往只是从自己 的职权范围出发,一批了之,结果酿成违规建筑。因此,军地双方有关部门平时 一定要加强联系,多做沟通,尤其是在军事禁区和重要的军事管理区附近审批建 设项目时,地方有关部门一定要征求部队方面的意见。部队平时也应多与地方相 关部门沟通,了解附近的城建规划和建设项目,避免车到山前才找路的现象。 其次,地方相关部门要多做沟通。由于我国城市建设分属土地、规划、环保 等部门管理。因此在建设中,如果只是各管个的,各批个的,就很容易出现一些 本可避免的失误。如华东某市修建的“观景台”,当初审批和兴建时规划局只从 观测效果考虑而放行,如果当时就与环保等部门沟通联系,三堂会审,恐怕就不 会落得个中途下马的结局。 最后,要加大依法管护的力度。实践表明,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军 事设施等的保护要想以行政手段为主,已难有作为。加大依法管理的力度,才是 正确的出路。为此,要大力加强《国防法》、《军事设施保护法》等的宣传力度 ,使它们深入到全体国民的心中,变成他们的自觉行动。同时,对那些违反有关 法律法规,乱搭乱建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查处,该停的停,该降的降、该拆的 就拆,绝不能故息迁就,搞恶性循环的“下不为例”。只有这样,依法保护军事 设施的工作才会落到实处,各类违规的高楼大厦才会不再出现! (《中国国防报》 2002-01-31 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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