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军一场漂亮的反“绞杀战”

来源:中国军网-中国国防报作者:张 陈责任编辑:杜汶纹
2020-08-12 14:22

志愿军高炮部队保护铁路运输线

反“绞杀战”,是抗美援朝战争期间,中国人民志愿军在朝鲜军民协同下,于1951年8月至1952年6月,为粉碎美国为首的“联合国军”(以下以“美军”指代)以摧毁朝鲜北方铁路系统为主要目标的“绞杀战”(又称“空中封锁交通线战役”)、保障交通运输而进行的斗争。反“绞杀战”分3个阶段:抗击洪水灾害的同时展开反“绞杀战”(1951年8月),全面展开反“绞杀战”(1951年9月至12月),彻底粉碎“绞杀战”(1952年1月至6月)。美军“绞杀战”有两个主要特征:一是空袭有重点,二是空袭重点有变化。志愿军针对这些特征并结合自身实际,推行贯穿斗争全程的正确行动原则,取得反“绞杀战”斗争的胜利。

集中兵力,重点防护。在志愿军反“绞杀战”斗争第一阶段,美军重点轰炸朝鲜北部铁路线即满浦线(满浦至顺川)的价川至顺川段,京义线(今首尔至新义州)的定州至宣川段、黄州至黑桥段。在第二阶段,又将空中轰炸、封锁的重点转向位于清川江以南、平壤以北的新安州、价川、西浦铁路“三角地区”。到第三阶段,则将定点封锁改为机动重点突击,主要轰炸铁路线两端,封锁物资运输通道。

志愿军针对美军轰炸情况,集中兵力防护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区段线路和运输设施。其中,高炮部队第一阶段重点防护被敌机轰炸的主要铁路线和桥梁,第二阶段重点防护铁路干线尤其是“三角地区”铁路线,第三阶段重点防护车站、桥梁、兵站、仓库等重要设施。空军部队在第二阶段参战后,重点防护平壤以北主要交通线,第三阶段重点防护清川江以北的运输线。铁道抢修部队第一阶段重点抢修大同江、清川江、沸流江上被破坏的铁路桥梁和重点区段线路,第二阶段重点抢修“三角地区”铁路及东、西清川江和东大同江3座桥梁,第三阶段重点抢修重要桥梁、车站和地段。铁道运输部队第一阶段重点是“抢桥”运输,第二阶段则变为“抢咽喉地区”运输。

集中兵力、重点防护,是志愿军各部队在反“绞杀战”期间普遍遵循的行动准则,在一定时间、空间内最大限度发挥了战斗力,使行动更具针对性,从而达成目的。例如,志愿军将高炮部队重点部署在铁路沿线之后,美军执行“绞杀战”任务的飞机被击落、击伤的数量明显增加,特别是其舰载航空兵因惧怕新成川至高原铁路沿线的高炮力量,将该地区称为“死亡之谷”,拒绝轰炸这一地区内铁路。

因敌定策,策略制胜。志愿军的作战方针根据战况变化而变化,而且各军兵种各有不同。空军第二阶段采取“轮番作战”的方针,并随战况发展略有微调:开始仅在空军第3、4师之间轮换作战,随后采取以老带新的方式,即由已参战的部队带领新部队轮换作战,一般每个轮换间隔有2个至3个师作战,每个师作战2个至3个月即进行轮换。高炮部队第二阶段实行“集中兵力、重点保卫”的作战方针,到第三阶段采取“重点保卫、高度机动”的作战方针。铁道抢修部队第三阶段采取“以集中对集中,以机动对机动”的方针。

志愿军参与反“绞杀战”的各部队普遍遵循作战方针因军兵种而异、因敌情而变的原则,保证行动的科学性与针对性,为最终赢得胜利创造条件。例如,志愿军空军在斗争第二阶段正是采取轮番作战的方针,使部队不断积累作战经验、新部队得到锻炼,先后有5个歼击机师参战,击落美机72架、击伤25架,我方损失战机44架、被击伤16架,以弱胜强,取得优异战绩。

统一部署,协同行动。一方面是斗争力量的协同,即军民一体,诸军兵种的协同。志愿军的反“绞杀战”斗争,从整个过程看,是在空军、高炮部队、铁道兵部队、工程兵部队、汽车兵部队、后方作战部队、广大民工和朝鲜人民群众的参与下展开的,这是宏观上的力量协同。在具体战斗中,部分军兵种之间的协同最为普遍,有的是高炮部队、空军部队与铁道兵部队协同,有的是高炮部队、探照灯部队、空军部队之间协同等等。例如,1952年4月21日,在安州地区,志愿军探照灯部队与高炮部队协同作战,击落1架B-29型轰炸机,使美空军放弃对该地的空袭。

另一方面是斗争内容的协同,即防空、抢修、抢运一体推进。高炮部队按照统一部署,在敌机封锁的重要路段打击敌机,降低敌空袭命中率。抢修部队在高炮部队的掩护下,争分夺秒地抢修,为突击运输创造条件。运输部队在高炮部队掩护下,充分利用已抢修路段采取战时运输手段,突击抢运。斗争力量、斗争内容的协同,可以实现优势互补、扬长避短,整体上增强作战力量和行动有效性,从而达成制胜目的。

总之,志愿军采用以上策略,对反“绞杀战”斗争实现了整体有效的指导,进而凝聚作战力量,使作战行动始终保持在正确、科学的轨道上,最终克敌制胜。可以说,策略制胜、因敌定策是志愿军反“绞杀战”斗争取得胜利的重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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