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战争应有怎样的力量观

来源:中国军网综合作者:钱凤军责任编辑:马嘉隆
2019-08-20 04:05

战争是力量的竞赛。力量的性质、特点、构成等,历来是战争研究的重点问题,且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信息时代,由于国家、地区之间一体化加速演进,军事、政治、经济、外交、文化等各领域的互相交融,力量表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和特征。因此,运用大视野,探索什么是信息时代的力量,树立正确的力量观,对于建设新型战争力量体系、慑止和打赢战争具有重要意义。请关注今日《解放军报》的文章——

信息化战争应有怎样的力量观

■钱凤军

力量内涵——

总体化国家能力

战争力量作为一种力量体系概念,由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组成,主要包括人力、自然资源力、经济实力、军事力量、科学技术力、舆论力量、意志力量、外交力量、智慧力量、社会凝聚力、政治文明力等各个方面。自然资源、科学技术支撑战争能力生成,舆论力量可左右战争发展,军事力量是核心内容,决定战争成败,通过有效有力的外交与舆论战,可在对抗中获取最大利益,经济力量可增加战争持续能力,经济能力强的国家或地区甚至通过金融贸易战即可达成对抗目的。战争力量不是单一因素起作用,也不是各种因素的简单相加,而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相互制约形成的整体能力。以色列的国家力量建设就非常能说明这个问题:军队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发展尖端科技,培育精英科技部门,大量的科技和人才资源又溢出到了民用经济领域,经济、科技、军事这三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循环上升、融合聚力,使得以色列具有较为强大的战争力量。需要指出的是,经济技术、资源与武器装备等物质基础对战争力量的精神因素起着决定和制约作用,但在一定的物质基础上,民族凝聚力、意志力、智慧力等精神因素的充分发挥具有决定性作用。这就是抗日战争我国能以弱胜强,打败经济基础与军力均强于我的日本的根本原因。

认识战争力量具有多元性,便于平时加强其建设,战时充分发挥其作用。因此,一方面,要增加各单一战争力量因素的数质量,防止“木桶效应”,保持各因素比例适当,相互协调促进;另一方面,在技术、武器等总体不如强敌的情况下,应突出政治能力、民族凝聚力、文化力等方面的建设,以发挥精神因素对战争对抗的决定性作用。

力量本质——

一体化战略能力

列宁指出:“战争是对每个民族的全部经济力量和组织力量的全面考验。”当今时代,随着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因素互相交融、互相影响趋势越发明显,国家竞争是一体化国家战略能力的综合比拼,一体化国家战略能力成为力量的重要支撑和关键范畴。所谓一体化国家战略能力,是指运用国家资源达成国家战略目标的能力,是国家经济能力、军事能力、科技能力、组织动员能力、制度变革能力、战略谋划能力以及民族凝聚力等的有机融合,是国家战略意愿和战略能力的统一,综合表现为一种国家资源、资源转化能力和战略谋划能力。信息化条件下的国家对抗,谁能够最大限度地实现国家整体实力的系统整合,谁就能够赢得对抗优势。国家地位的确定、国家利益的获取乃至战争的胜利,往往取决于一体化国家战略能力的大小。从某种程度上说战争的胜利,是国家意志、国家资源、国家凝聚力、动员转化能力等高度融合的胜利、国家战略能力的胜利。

纵观世界军事强国,无不聚合国家整体资源打造国家力量体系、强化国家战略能力。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应从国家各个战略层次消除军民二元分离结构,实现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统筹谋划、整体推进和一体运用,形成政治、经济、军事、科技、外交、文化等力量一体运用态势,增强国家一体化战略能力,进而实现国家总体战略效益最大化。

力量内核——

体系化联合能力

在力量的内容体系中,作战能力是战争力量的根本组成要素。作战能力与特定战争形态、社会经济基础和科学技术基础息息相关。冷兵器时代表现为士兵数量与体能形态,热兵器时代表现为火器与火力形态,机械化时代是“杀伤力+机动力”形态。而到了信息时代,随着信息技术的运用、武器装备的发展、军兵种的分化与发展,力量由过去的单一军种拓展成为诸军兵种多元融合、系统集成的力量,作战能力表现为一种以军事信息系统为纽带和支撑,各种作战要素、作战单元、作战系统相互融合,将实时感知、高效指控、精确打击、快速机动、全维防护、综合保障等作战能力集成为一体,所形成的具有倍增效应的体系化联合作战能力。近几场局部战争中,这种体系化联合作战能力还表现为军事力量与非军事力量的跨域联合。战争中,以网络为中心,链接广域分布的陆、海、空、天等多元作战力量和政府强力部门、相关企业等,融合侦察预警、指挥控制、机动打击、后勤保障等单元要素,形成一体化作战能力,这样在与对手的力量形态对抗中,就能占据非对称优势,体现先进的一体化联合作战力量形态对战争胜负的重要支撑作用。

基于此,我们应适应战争形态的变化,加快战斗力生成模式转变,把作战能力的建设着力点放在生成基于信息系统体系作战能力上,研发先进军事信息系统,加快综合集成建设,开展军兵种联合训练,加强军地联合、跨域联合,形成战争力量的有机联合能力、基于信息系统的体系作战能力。

力量功用——

多能化慑战能力

力量既是一种实战决胜能力,也是一种威慑吓止能力,两者相辅相成。威慑吓止能力是一种让对方感到畏惧的力量,可起到遏制战争、阻止战争升级等作用。一国包括国防力在内的综合国力的强大,是一种巨大的威慑力,特别是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各国战争力量状况变得更加透明,国家的力量情况,通过其武器装备的技术水平、军队演习训练、国防动员机制、战略基础设施等方面显示出来,表现出能指哪打哪的力量状态,使对方受到极大生存威胁、精神受到极大震慑、意志受到极大削弱,从而达成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目的。近几年西方提出了“震慑”理论,发展高精尖武器,加大威慑能力建设,并在战争中广泛运用,起到了小战而胜或不战而胜的效果。当然,实战能力始终是力量最重要的衡量标准,应对各种安全领域威胁,面对各种作战对手、不同战场环境,在信息化局部战争战场上敢于“亮剑”、硬碰硬较量、拼杀争斗、歼敌夺地、决战决胜的能力是力量中的关键部分,解决矛盾的保底手段。而且实战本身也能起威慑作用,且比起单纯显示力量,其威慑效果往往更为可靠和持久。如抗美援朝战争中,中国人民志愿军打出了军威、国威,震动了世界,为维护亚洲和世界和平作出了巨大贡献,使新中国的国际威望空前提高,带来了巨大和平红利。

力量的威慑与实战运用观,可为和平时期增强战争力量开拓一条高效而可行的途径。我们应加强颠覆性技术研发、高精尖武器建设、战争理论创新、战争力量建设和部署、战略基础设施建设、军事训练、战争动员等,形成慑战一体能力,力求在国家利益受到威胁时能威慑与实战并用,平时保安全、战时能打赢。

力量外延——

国际化协作能力

毛泽东曾指出,国际援助对于现代一切国家一切民族的革命斗争都是必要的。纵观人类战争史,许多国家地区间的对抗或局部战争,都可能牵扯到其他国家、地区甚至整个国际社会,且仅凭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力量,难以在利益争夺和战争中获胜,国家地区间结成联盟、互援互助的事例历史上比比皆是。进入现代社会,随着国家或地区之间利益依存程度不断提高,战略联盟程度越来越深、范围越来越广,战略联盟成为许多国家或地区在对抗和战争中的首选。国家或地区的战争力量,不仅是个体力量,更是一种协作的力量、联盟的力量。这种力量既表现为国家或地区之间在政治、经济、舆论宣传、外交等方面的支持合作,也可能表现为国家或地区之间在情报信息、兵力装备、技术、物资等方面的支援协作。这种“联盟力量”对国家或地区之间对抗的影响也越来越大,成为决定对抗和战争胜负的关键因素。

未来我们可能面对的战争主要是反对霸权主义、维护国家主权、实现祖国统一,是顺应时代潮流的正义之战。正义的战争必将能得到世界各国人民和大多数国家的同情和支持。尽管我国奉行“独立自主”的不结盟政策,但通过加强国际协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建立广泛的国际统一战线,则不仅可以在战争爆发时对抗强敌,而且可以在和平时期对强敌展开有效的战略威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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