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产生纪实

来源:新华社作者:赵承 霍小光 张晓松 林晖责任编辑:刘秋丽
2018-03-20 02:43

新机制 新导向——坚持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民主相结合,统筹考虑党的十九大和全国两会人事安排,采取谈话调研方式,充分沟通酝酿、广泛听取意见,完善领导人产生机制,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党中央早在研究党的十九大人事安排时,就对做好今年全国两会换届人事安排工作作了通盘考虑。

根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安排,在对十九届中央领导机构人选进行个别谈话调研的同时,就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领导人员有关人选面对面听取了正省部级、军队正战区职以上党员主要负责同志和其他十八届中央委员的推荐意见和有关建议。

“谈话时不仅要推荐十九届中央政治局人选,还要统筹推荐国务院领导人选,同时还推荐十三届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党内副职人选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选。”一位参加谈话的省部级干部深有感触,“‘一揽子’考虑新一届党和国家领导机构人选安排,充分体现了党中央的高瞻远瞩和深谋远虑。”

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进行个别谈话调研,2017年4月下旬至6月,他和中央有关领导同志分别听取了共315人的意见建议。

参加谈话的同志反映,这样的谈话调研方式克服了以往会议“海推”“海选”带来的随意性和拉票、打招呼等弊端。参加谈话的同志普遍表现出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态度严肃认真,既畅所欲言,又实事求是,反映的意见更客观、更真实、更可靠、更准确。人选酝酿过程自始至终没有一个人说情打招呼,没有出现一起跑风漏气现象,彰显了政治生态的风清气正。

一次次深入交流,一份份慎重建议,凝聚起全党意志。

2017年9月,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在提出十九届中央领导机构组成人选方案时,一并对国家主席、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国家军委主席、副主席、委员,全国政协主席等人选,进行了统筹研究并提出了安排建议。

党的十九大闭幕后,在推荐确定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和全国人大常委、全国政协常委等人选的基础上,酝酿提出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人选名单,分别听取了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常委等同志的意见,与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进行沟通听取了意见。

对党外人选,分别听取了中央统战部和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的意见。

对拟新提名的人选,党内人选结合十九届“两委”考察和省级领导班子换届进行了考察,党外人选在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换届考察基础上又专门进行了考察,有的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听取了意见。同时,就党风廉政情况听取了中央纪委(监察部)的意见。

在充分酝酿、反复比选、统筹考虑、兼顾各方的基础上,经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讨论,形成了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人选建议名单。

在这份名单中,有在不同领域、不同战线作出重要贡献的同志;有长期担任省区市和中央国家机关主要领导职务的同志;有扎根边疆、艰苦地区,埋头实干、勇于担当的同志;有多年顾全大局、不计名利,无怨无悔、默默奉献的同志……树立了事业为上、公道正派的用人导向。

中央政治局认为,这个建议方案充分发扬了民主,体现了民主集中制原则,人选素质条件、一贯表现和党内外形象比较好,整体结构比较合理,能够适应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的工作需要,是一个积极而稳妥的方案。

2018年2月28日上午,中南海怀仁堂。

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党外人士民主协商会,就中共中央拟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推荐的国家机构领导人员人选建议名单和拟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推荐的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人选建议名单,向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通报情况,听取意见。

与会人员认为,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人选建议名单,是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形成的,体现了中共十九大精神,顺应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一致表示拥护。对党外人士安排合理,体现了中共中央对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关心和重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鲜明特色。

2月28日下午,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了这份建议人选名单,决定以中共中央名义分别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和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主席团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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