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一带一路”:理念、实践与中国的贡献

来源:新华社责任编辑:杨红
2017-05-10 22:34

(四)拓展金融合作空间

加强金融合作,促进货币流通和资金融通,能够为“一带一路”建设创造稳定的融资环境,也有利于引导各类资本参与实体经济发展和价值链创造,推动世界经济健康发展。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有关机构开展了多种形式的金融合作,推动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网络化布局,创新融资机制支持“一带一路”建设。

——加强金融合作机制对接。中国与东盟金融合作日益密切,与俄罗斯、中亚地区金融合作不断深化,与欧盟的金融合作水平持续提升。发挥东盟与中日韩(10+3)金融合作机制、上合组织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上合组织银联体、东亚及太平洋中央银行行长会议组织、中国-东盟银联体以及中亚、黑海及巴尔干地区央行行长会议组织等机制作用,加强金融政策沟通。推进清迈倡议多边化并建立2400亿美元的区域外汇储备,促进地区金融形势稳定。中国于2016年1月正式加入欧洲复兴开发银行,通过高层交往、联合融资、贸易投资合作和政策沟通等方式,不断加深交流合作。

——打造新型合作平台和创新融资机制。2015年12月25日,中国倡议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以下简称亚投行)正式成立,法定资本1000亿美元,重点支持地区互联互通和产业发展。截至2016年底,亚投行已为9个项目提供了17亿美元贷款,涉及印度尼西亚、塔吉克斯坦、巴基斯坦、孟加拉国等国的能源、交通和城市发展等急需项目。中国出资400亿美元设立丝路基金,首期注册资本金100亿美元,通过以股权为主的多种方式为共建“一带一路”提供资金支持。截至2016年底,丝路基金已签约15个项目,承诺投资额累计约60亿美元,项目覆盖俄罗斯、蒙古国以及中亚、南亚、东南亚等地区,涵盖基础设施、资源利用、产能合作、金融合作等领域。丝路基金还出资20亿美元设立了中哈产能合作基金。中国提出中国-中东欧协同投融资框架,包括100亿美元专项贷款、中东欧投资合作基金在内的多种融资机制共同发挥作用,为中东欧地区提供融资支持。中国工商银行牵头成立了中国-中东欧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并设立中国-中东欧基金。

——深化金融机构及金融市场合作。中国政府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积极参与“一带一路”金融合作。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约项目100余个,金额超过400亿美元,发放贷款超过300亿美元;中国进出口银行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约项目1100余个,金额超过1000亿美元,发放贷款超过800亿美元;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承保“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口和投资超过3200亿美元。截至2016年底,共有9家中资银行在“一带一路”沿线26个国家设立了62家一级分支机构,“一带一路”沿线20个国家的54家银行在华设立了6家子行、20家分行和40家代表处。2017年1月,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等与巴方伙伴合作收购巴基斯坦证券交易所30%的股权。上海黄金交易所和迪拜黄金与商品交易所签署协议,在国际金融市场首次应用“上海金”。

——扩大本币互换与跨境结算。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22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本币互换协议,总额达9822亿元人民币。与越南、蒙古国、老挝、吉尔吉斯斯坦签订了边贸本币结算协定,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尼泊尔签署了一般贸易和投资本币结算协定。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已有23家,其中6家在“一带一路”沿线。通过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展人民币对21种非美元货币的直接交易。建立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为境内外金融机构从事人民币业务提供服务。

——加强金融监管合作。中国推动签署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在区域内建立高效监管协调机制,完善金融危机管理和处置框架,提高共同应对金融风险的能力。截至2016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已与42个境外反洗钱机构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国银监会与29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金融监管当局签署了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或合作换文,中国保监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商签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并成立亚洲保险监督官论坛(AF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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