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国首个军转安置文件确定的这一原则沿用至今

来源:中国军网综合作者:周燕红责任编辑:乔梦
2017-07-12 14:34

新中国成立以来,一共有400多万名军转干部,在军转政策的框架之下,转身走向了地方。而军转政策,也在为转业干部服务的使命中不断调整而走向成熟。那么,新中国第一个军转安置文件是什么?它又有哪些政策方针?请看《解放军报》的报道——

军转政策一路与时代同行——

赋予转业干部更多选择权

2001年初被确定转业时,杨科是某部队一名软件工程师,出身军人世家的他,犯愁自己转业后会被安排到什么单位。

恰在此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颁布,团职干部和军龄满20年的营职转业干部可以选择自主择业方式安置。

杨科毫不犹豫选择了自主择业,应聘到某知名软件公司任高级工程师。自主择业后的10多年间,他数次跳槽,经历越来越丰富,工资越来越高,幸福感也越来越强。

如同3号文之于杨科,一项政策的实施,经常可以改变很多人的命运,也随之改变很多家庭的命运。这个文件颁布当年安置的43900多名转业干部中,就有8200多名选择放弃政府安置,成为历史上第一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

如今,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数量已经达到18万余名。也就是说,18万余个家庭的生活轨迹因为自主择业安置政策的实施而改变。

新中国成立以来,一共有400多万名军转干部,在军转政策的框架之下,转身走向了地方。而军转政策,也在为转业干部服务的使命中不断调整而走向成熟。

时光回溯到1950年。在新中国成立的礼炮声中,《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政务院关于人民解放军1950年的复员工作的决定》颁布下发。

当时,刚成立的国家百废待兴,数十万参加过革命战争的军人回到家乡,参与地方经济建设。这项政策,也奠定了新中国军转安置工作的制度基础:为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服务,成为60余年来军转安置工作总的指导方针;“必须妥善安置,使之各得其所”则成为军转安置工作始终贯彻的原则;按照“复员军人须经过一定时期的集中训练”的指示要求,数以百万计的转业干部在接受教育培训后融入经济建设的滚滚洪流中。

在这个新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安置文件之后,国家又陆续出台了诸多关于军转安置的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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