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国的国防》白皮书(全文)

来源:新华社责任编辑:乔梦
2011-03-31 15:15

七、国防科技工业

中国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推进改革发展,提高科研生产能力,努力建设先进的国防科技工业。

国防科技工业改革发展

积极转变军工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结构调整、产业优化升级和节能减排,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建立健全军工能力监管相关法规制度体系,提高军工能力和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的监管质量和水平,军工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发展。

规范和引导军工企事业单位利用民用工业能力和社会资本开展武器装备科研生产。2010年,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总装备部根据《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公布施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各类经济主体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任务竞争。目前,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民用工业企业已占许可单位总数的三分之二。印发《国防科技工业社会投资领域指导目录》,推进军工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

提高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能力

建设先进的军工核心能力。国防科技工业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建设目标,建成一批高水平的科研平台和新型装备生产线,提高研究开发、设计仿真、加工制造、试验测试等手段的现代化程度,保障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完成,基本实现保障型号与强化基础的相互促进和协调发展。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和支持军工企事业单位、基础性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开展国防科技创新活动,加强研发应用和基础研究,加速推进新原理新技术新工艺的探索、创新与应用,着力发展先进工业技术,大力推动数字化、信息化技术应用,提高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建立健全自主创新激励政策和评价制度,营造创新环境,优化创新人才队伍,激发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高度重视国防科技工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2009年,数十项成果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

增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基础能力。强化国防科技基础平台建设、运行和管理,发挥国防科技实验室和国防科技工业先进技术研究应用中心在国防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中的重要作用。建立质量工作长效机制,强化质量监督,产品质量总体水平稳步提升。加强标准化、计量等军工技术基础建设,提高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基础保障能力。

和平利用军工技术

围绕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的重点和方向,加快军工技术推广转化。突破技术关键和产业化瓶颈,在航空航天、电子信息、特种技术装备、新能源与高效动力、节能环保等领域,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军工特色高技术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国家产业振兴和高新技术产业结构调整。

重视核能、空间技术的和平利用与开发。制定和发布积极发展核能的产业政策,有力促进了核电、核燃料循环、核技术应用产业的快速发展。宇航产品出口取得积极进展。中国为委内瑞拉研制并成功发射通信卫星,与有关国家签署通信卫星领域合作协议或合同。

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

国防科技工业按照平等、互利、共赢的原则开展对外合作。发展与友好国家的防务技术合作关系,与一些友好国家建立政府间军工技术联委会机制。鼓励和支持军工企事业单位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与一些国家采取联合研制、联合生产、合作培养人才的方式开展军工技术合作。

中国政府严格履行承担的国际义务、国际承诺和联合国安理会有关制裁决议,按照国际通行的准则,建立健全政府、集团公司和出口企业三个层面的防扩散机制,以审慎态度对待军品及相关技术出口。按照有利于提高接受国正当自卫能力,不损害地区和世界和平、安全和稳定,不干涉接受国内政等原则,对军品出口企业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对军品出口产品实行许可证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的防扩散政策及法律。

中国政府重视核能领域的国际合作,已同23个国家缔结政府间和平利用核能合作协定,引进先进的核能技术,并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2009年4月,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在北京成功举办“面向21世纪核能部长级国际大会”。

中国按照和平利用外空的原则,分别与俄罗斯、法国、巴西、乌克兰、美国、欧洲空间局等在空间技术、空间应用及空间科学领域开展了双边合作和交流。支持联合国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委员会和亚太空间合作组织相关工作,积极参与利用空间技术开展地球科学研究、防灾减灾、深空探测、空间碎片减缓与防护等多边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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