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军备控制与裁军》白皮书(全文)

来源:新华社责任编辑:乔梦
2011-01-06 17:38

四、和平利用军工技术  

中国于七十年代末开始有计划地全面实施国防科技工业军转民。中国的军转民是国家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不仅促进了国家经济的发展,而且也有助于巩固中国军控与裁军的成果。

在实施军转民过程中,中国对军品科研生产能力进行了大幅度调整,将三分之二的军品科研生产能力转向为经济建设服务,并且改革国防科技工业管理体制,调整国防科技工业产业、产品结构,将国防科技成果转为民用。

中国于1989年成立了由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和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组成的军转民联络小组。国防科技工业相对集中的省、市相继成立了军转民的协调指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将军转民有机地纳入国家、地区以及行业的各项发展计划之中。现在,主管军工生产的原有关政府部门已改为行业总公司,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逐步发展成为科研、生产、经营的经济实体。

为了扶持军转民,中国在“六五”(1981—1985年)和“七五”(1986—1990年)两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期间,对军转民技术改造项目投入约40亿元人民币,在“八五”(1991—1995年)期间又投入100多亿元人民币。军工企业同等享受实行国家关于搞好企业经营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改革措施,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除按承包合同规定向政府交纳部分利润和税金外,其余民品生产利润多用于扩大民品生产和改善职工生活。

中国国防科技工业从原来的单一军品产业结构,逐步过渡到军民品多种生产的模式,不仅保证了和平时期国防建设的需要,而且还提供了高质量的民用工业品和消费品,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国防科技工业部门在国家产业政策的引导下,通过技术改造和新建的方式,目前已拥有达到经济规模的民品生产线约450条。国防科技工业部门的民品产值以20%的速度逐年递增,占国防科技工业总产值的比例,由1979年的8%增长到1994年的80%左右。

目前,中国国防科技工业已能生产50余大类、15000多种民用产品。产品涉及通信、能源、交通、轻纺、医疗卫生和工程建筑等行业领域,其中有的已占全国产品产量的相当比例,如汽车占全国产量的9%,摩托车占60%,铁路货车占26%,煤炭综合采挖设备占24%。中国国防科技工业利用军工技术和设备研制生产了运五、运七、运八、运十二等民用飞机;与外国企业合作生产了MD—82、MD—90等大型客机;自行研制了10亿次银河II型巨型计算机及应用软件;设计并建造了30万千瓦的秦山核电站;建造了穿梭油轮、多用途集装箱船和大型风冷集装箱船等一系列高新技术产品。1984—1994年,中国发射了11颗民用应用卫星。通讯卫星的发射,使中国卫星电视覆盖率达到82%;卫星气象系统提高了天气预报的准确率,大幅度减少了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卫星遥感技术在国家建设中产生了很大的经济效益。

为了有计划地将国防科技成果转为民用,中国成立了国防科技成果应用中心,并建立了成果推广网。十多年来,已有2500余项国防科技成果解密转为民用,极大地推动了相关领域的技术进步和发展。

中国国防科技工业在开发民品过程中,还开展广泛的国际合作,到1994年,已建立各类中外合资企业300余家。

中国利用军工技术造福人类的举措受到国际社会的重视。中国与联合国共同在北京和香港举办的军转民研讨会,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响应。1993年香港研讨会发表的军转民宣言认为,国际和平与经济的持续发展是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愿望,裁军与和平相辅相成,军转民是推动裁军和促进和平与发展不可缺少的环节。

中国实施军转民不仅促进了国家经济建设,而且也为世界各国提供了在和平时期将军事工业转为民用的成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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