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渔民:南海诸岛最早的开发者

来源:三沙市人民政府网作者:魏如松责任编辑:杜汶纹
2016-04-11 08:48

海南渔民在南海捕鱼生息,世代相传,足迹遍布南海诸岛,是南海最早开发者。

渔船在每年冬季十一至十二月,乘东北风南下,先到西沙群岛,有些船就留在西沙群岛作业,更多的船则在永兴岛进行生活补给,继续航行到南沙群岛进行渔捞活动,至第二年的清明、谷雨期间西南风起,渔船满载而归。

南海诸岛最早的开发者

海南渔民是从什么时候到南沙及西沙海域捕鱼,准确时间目前无法考证,但据明代海南学者王佐撰写的《琼台外纪》说:“州东长沙、石塘,环海之地,每遇铁飓,挟潮漫屋、淹田,则利害中于民矣。”

就是说,每当台风刮来的时候,强大的海潮往往摧毁房屋,淹没田地。可见在十五、十六世纪,海南岛的渔民不但以西沙、南沙作为渔业生产基地,还在岛上建屋种田,从事农业生产。

海南渔民早先在南海诸岛海区作业,很多人都误认为是捕鱼,其实当时主要的生产项目包括网钓鱼虾,捕捉海参、海龟、玳瑁,捞取公螺、砗磲,采集麒麟菜等。

关于南海的海参,海南大学教授周伟民告诉记者,渔民到达西沙、南沙的一些浅海礁盘时,发现那里的海参多得像晒谷场上的谷子一样。海参品种丰富,有梅花参、二班参、黑尼参、蛇目参等十多种。海参一般在水下二三十米处,渔民们用长绳竹竿绑上带钓铅锤,潜水捞取。

“一般情况,渔船采集了海参放在舢板上,到某个海岛,将海参卸下,剖开去肠,用草木灰拌着晒干或放在木炭上烤干,晒干后的海参每只有半斤以上。”周伟民说。

关于牡蛎,西沙、南沙的种类也很多,大部分在水下十几米粘固在礁体上生长,其肉干最大的有1公斤以上。正常情况,每艘船一天能获50公斤左右。牡蛎肉味鲜美,可加工制成蚝豉、蚝油及罐装品。

西沙、南沙还产马蹄螺,渔民多称其为公螺,贝壳多呈圆锥形或蜗牛形,栖息在潮间带至浅海岩石、沙或泥质海底。起初海南渔民拣公螺只是取其肉,壳丢掉。但随着飞机工业的飞速发展,飞机机体喷漆需要马蹄螺壳珍珠层作为主要原料之一,因此,南沙群岛的马蹄螺开始被大量采集,销往国际市场。

“由于马蹄螺经济价值提高,海南渔民逐渐加大了捕捞量,其他作业逐渐居次要地位。”周伟民说,受价格因素刺激,渔民到南沙抓公螺一时成为当时的重点生产项目。

清末民初,每年文昌、琼海两地都有三四十只渔船专营此业,最多时达五六十艘。渔民从南沙返程时,多数先到新加坡销售公螺,再选购煤油、轮胎及五金材料用品等,运回海南岛批发零售。

海南渔船在南沙作业,主要不是捕鱼,而是捕捞其他海产品。正常年景,一艘渔船一个季节可赚五六千银元。但也有例外,文昌人黄学校就因发现马蹄螺的市场而发财。

据记载,黄学校起初跟老渔民在南沙群岛捕鱼捞螺,只是取螺肉晒干,把捕获所得的海参、鱼翅、蠔干等运到新加坡九八行(即经纪行)黄卓如商号去卖。有一次,他在商行里看到从印度洋运来的公螺壳,每百斤值光洋一百多元,价格如此之高使他非常惊奇,他问黄卓如,如再运来一些马蹄螺,还收不收?黄卓如回答,运来多少可以收购多少。于是,黄学校就开始组织公螺壳的生产和营运,并逐渐垄断南沙群岛转运到新加坡出售的业务。当时,黄家有3只船:“盛兴号”、“保安号”和“和安号”,每年经营可获利3万多元。去南海诸岛渔捞生产归来是需要纳税的。1930年前后,黄学校去西沙、南沙群岛渔捞的账目由他的干儿子黄其和掌握,出海去南沙渔捞时,有一艘船运回牛骨粉肥料800担,海关检查是1000担,说渔船报假数,没收了货物又罚款。

“黄学校是海南近代开发南海诸岛渔业资源获得成功的企业家。他抓住马蹄螺壳可加工用于飞机机体喷漆所需原材料的市场机遇,及时应变,努力组织渔民开赴南沙群岛进行公螺壳的生产,并形成一定的产量规模。说明他具备了果断决策、敢于承担风险、善于资本经营、合理组织生产、勇于开拓国际市场的企业家素质。”黄学校家族企业的发展,在海南经济发展史上可作为一个成功的范例,也引起了从事民族经济学研究的陈光良教授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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