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军社:南海诸岛自古就是中国固有领土

来源:中国军网作者:张军社责任编辑:高飞
2016-04-10 20:23
  编者按:自古以来,南海诸岛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这并非一句简单的外交辞令,而是有着众多中外历史文献和考古发现作为证据支撑的。海军军事学术研究所研究员张军社集多年研究之得,为我们一一讲述——
 
南海诸岛自古就是中国固有领土
 

张军社

2012年6月21日,中国民政部发布公告,宣布国务院批准撤销海南省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设立三沙市,管辖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三沙市人民政府驻西沙永兴岛。7月24日,三沙市政府正式挂牌。这个拥有岛屿面积13平方公里、海域面积200多万平方公里的地级市,成为我国面积最大的城市,它同时也取代三亚市,成为中国疆域最南端的城市。

包括西沙、南沙、中沙和东沙等群岛在内的南海诸岛,自古以来就属我国领土,这不仅为古今中外大量文献及相关文物所证明,也被国际社会所广泛承认。

中国人最早发现、最早命名、最早开发南海诸岛,中国政府最早并持续对南海诸岛进行管辖和行使主权。早在汉代,中国人就已发现了南海诸岛,并将南海称为“涨海”,将南海诸岛称为“涨海崎头”。时任临海太守的东汉官员杨孚在其所著的《异物志》中就提到:“涨海崎头,水浅而多磁石,徼外大舟,锢以铁叶,值之多拔。”意思是南海岛礁水浅而多礁滩,船舶航行到此就像被磁石吸住一样,难以脱身。唐宋以来,随着航海事业的发展及生产实践的增多,中国人对南海诸岛的认识逐步加深,对南海诸岛的命名也由“涨海崎头”这一泛称,逐渐演变为对东沙、西沙、中沙、南沙群岛的专有命名。如针对西沙群岛,唐代贾耽《皇华四达记•广州通海夷道》中称作“象石”,宋代曾公亮《武经总要》中称作“九乳螺州(又作‘洲’)”,吴自牧《梦粱录》中称作“七洲”,明代黄衷《海语》中称作“万里石塘”。晋代裴渊《广州记》中将东沙群岛称作“珊瑚洲”,《宋会要》将中沙群岛称作“石塘”,明代宋濂《元史》将南沙群岛称作“万里石塘”。明代顾玠《海槎馀录》则明确记录了中沙及南沙群岛的方位、里程、航路和地理形势。清代陈伦炯《海国闻见录》明确将西沙、东沙、中沙、南沙群岛分别称作“七州”“南澳气”“千里长沙”及“万里石塘”等。从宋代开始,各种文献比较明确而集中地以“长沙”“石塘”(又作“千里长沙”“万里石塘”)指称南海诸岛。清初的《更路簿》(又名《水路簿》)中,根据方言、特产、岛礁形状及罗盘方位等为西沙、南沙群岛各岛、礁、滩、洲命名。这是中国首次系统而详细地记录西沙、南沙群岛各岛礁的具体名称。这些名称一直为外国官方或民间以音译、意译或音意兼译的方式长期采用。明代茅元仪《武备志》中引用的《郑和航海图》、清代陈伦炯《海国闻见录》中的“四海总图”以及清代陶晋的《大清一统天下全图》中,均标示了西、东、中、南沙四群岛的具体名称及位置。

至迟于三国两晋时期,中国人就已来到南海诸岛进行开发、经营。晋代张勃撰写的《吴录》记载:“交州涨海中有珊瑚,以铁网取之”,“涨海中,玳瑁似龟而大,魏使以马求易珠玑、翡翠、玳瑁;孙权曰此皆孤所不用,而得马,若何而不听。”说的是南海盛产珊瑚、玳瑁,渔民用网捕捞珊瑚;当魏使提出用马匹换取吴国玳瑁等物产时,孙权欣然同意。西方著述也对中国人开发经营南海诸岛的史实多有记录,如1897年法国出版的《插图新拉鲁斯》百科辞典记载:“帕拉塞尔群岛(注:西沙群岛)属于中国的一组岛礁,在海南岛东南方。中国渔民来该处寻找燕窝和龟壳。”1906年英国海军部编写的《中国海指南》,描述了当时中国渔民在西沙、南沙群岛活动的情景,记述西沙群岛赵述岛时说:“岛上常有中国渔人”;记述南沙群岛郑和群礁时说:“海南渔民,以捕取海参、龟甲为生,各岛都有其足迹,也有久居岛礁上的。”

自唐代开始,中国政府就已开始对南海诸岛进行持续的行政管辖。南宋赵汝适《诸蕃志》记载:“海南,汉朱崖、儋耳也……唐贞观元年,析为崖、儋、振三州,隶岭南道。五年,分崖之琼山置郡……。贞元五年,以琼为督府,今因之。……至吉阳,乃海之极,亡复陆涂。外有洲,曰乌里;曰苏密;曰吉浪。南对占城,西望真腊,东则千里长沙,万里石床(塘)。……四郡凡十一县,悉隶广南西路……”这说明,我国从唐代开始就将南海诸岛划归海南行政管辖。由北宋皇帝宋仁宗亲作“御序”、专门记载宋朝军事制度和国防大事的《武经总要》,清楚记载了水师巡视西沙群岛的历史事实:“命王师出戍,……七日至九乳螺洲(即西沙群岛)”。这说明中国政府至迟在在北宋时期就已开始派水师赴西沙海域巡逻,对西沙群岛及其海域实施有效管辖。元代时,著名天文学家郭守敬就在西沙群岛设立天文点,证明当时西沙群岛已经在中国的疆域内。明清两代政府明确把南海诸岛列入广东省琼州府万州(今海南岛万宁、陵水县境)管辖。1909年,清政府广东水师提督李准率军视察西沙群岛,并在永兴岛上升旗鸣炮,宣示主权。1911年,中国政府宣布将西沙群岛及其附近水域划归海南岛崖县管辖。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侵占了西沙和南沙群岛。1945年日本投降后,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及其他国际文件,中国政府于1946年11月至12月指派官员,乘军舰赴西沙、南沙群岛,举行接收仪式,并立碑纪念,派兵驻守,一度被外国非法侵占的西沙、南沙群岛重新回归祖国怀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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