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大学招生简章

来源:中国军网作者:内蒙古大学 提供责任编辑:康哲
2015-06-08 11:24

(五)内蒙古自治区外各省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内蒙古自治区外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在其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统考合格前提下,应同时考取我校校考合格成绩,并且高考分数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一批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60% 与高考文化课成绩×40% 相加后总分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在“本科一批”进行录取,不组织专业校考,无专业成绩要求。考生高考分数达到所在省本科一批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第一志愿录取工作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可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或计划所在省(市、自治区)再次征集志愿的考生,若第二志愿或者征集志愿之后仍有个别专业未完成录取,则学校可以对剩余专业计划调剂使用。

四、部分专业招生科类及按类招生和培养办法,部分专业单科成绩要求

(一)法学院法学专业从普通文科(文史类)和蒙授文科录取。

(二)外国语学院日语专业从普通文科(文史类)和蒙授文科中录取。英语专业要求外语口试和外语笔试成绩均及格以上。

(三)蒙古语言文学(文理综合班)专业从蒙授文科、蒙授理科中录取。其中蒙授理科只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中录取。如果专业志愿考生录取不足,不进行调剂,剩余计划调剂给蒙授文科专业。

(四)艺术类考生,按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的科类划分,分科类分专业录取。艺术类考生要严格按照其所持有的专业考试合格证的专业报考,专业代号按照专业考试合格证中的代号填写,不得报考没有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的专业。由于艺术类考生按专业分别制定录取办法和分别划定录取分数线,根据《关于高等学校在校生转学(专业)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教高函〔2008〕22号),艺术类新生入学后,在校期间一律不得转专业学习。

五、部分专业的年龄、身高要求

(一)国防生要求必须是199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男生。

(二)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蒙授,专业代号26)、表演(专业代号23、53、54)、表演(二人台表演,专业代号98、99)、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代号A2、A3)的考生,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发音器官残疾,无色盲、夜盲;女身高1.60米以上,男身高1.70米以上。

(三)报考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代号25、55)的考生,要求女身高1.70米以上,男身高1.85米以上。

轻触这里,加载下一页

分享到